因未收到代理品牌货物,女子竟然跑到同行店内强行搬运货物。12月7日,记者获悉,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因品牌经销商争夺货物而引发的民事案件。
李某某曾为某涂料品牌的经销商,陈某某也为该品牌经销商。因迟迟未收到货物,李某某便认为陈某某是该品牌授权的上级代理经销商,带人前往其经营的涂料商店强行搬运了数百桶产品。陈某某店员报警,后陈某某诉至兴庆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作为该涂料品牌的经销商,是货物的合法占有人,李某某未经陈某某允许,私自至其店内搬运货物,其行为侵害了陈某某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某某已将侵占的货物全部销售,而陈某某作为经销商损失了对货物的可得利益,李某某应予赔偿。宣判后,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