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日前出炉。根据《规划》,我区将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到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0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4024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48万吨以内。
《规划》全面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着重开展十大行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突出低碳引领、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等行动,具体体现在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实施中央空调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运用智能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提升能效;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推动全区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煤、气、油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减少直接碳排放。
《规划》指出,要开展深度节水行动,推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用水普查、用水效率提升行动,继续推动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至2023年和2025年底覆盖率分别达到80%、85%。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循环再利用,至2025年底,全区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开展绿色低碳用能行动。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提倡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100%,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开展示范创建行动,推动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2023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2025年底前达到创建要求。开展数字赋能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指南等标准,固化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果。
《规划》还要求,要强化节能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标准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和能力提升体系,以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记者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