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至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二、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向五市及宁东基地反馈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今年6月,自治区党委第一、二、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五市及宁东基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了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运行管理等方面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5大类411个具体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亟待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运行管理短板突出。
根据反馈意见,一些地市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站位不高,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不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还不够有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效果不够明显。各地普遍存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统筹谋划不够到位,防控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两高”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执行不严格,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带来很大压力。各地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等环节存在监管盲区,达不到全过程、全覆盖监管要求。各市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着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管理不够重视、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意识不强、底数不清、举措不实,存在化肥农药“零增长”统计数据失真、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用残膜回收体系不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个别城镇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各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机制不完善,存在停运、超标排放等问题。部分人工湿地管护不到位,运行效果不明显。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五市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距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求,还存在差距。督察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环境问题,严厉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失职失责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责任追究。(记者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