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两起假借送孩子入学为名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法官借此提醒家长们——开学季请警惕“学托”陷阱,一旦发现受骗应及时报警,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2020年8月初,丁某某谎称能够帮助杨某的儿子进入宁夏某职业学院学习,骗取杨某的信任。杨某送给丁某某现金15万元,让其办理上述请托事项。后杨某的儿子未能入学,丁某某诈骗事实最终暴露。
2020年4月至7月,杨某某谎称其亲戚是某领导,以能在银川某学校开设超市、投资入股配送蔬菜生意、承包菜地等为由,陆续骗得武某、陶某夫妻现金及香烟价值共计2.6万元。后又以能够帮助郭某某的儿子办理银川某学校入学手续为由,陆续骗得郭某某现金及香烟等物品总价值1.3万余元。当年6月,杨某某以能够帮助郝某的侄女办理银川某学校入学手续、投资入股配送蔬菜生意为由,陆续骗得被害人郝某现金及物品共计价值3.4万元。
兴庆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丁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丁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和三年四个月。 (记者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