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我区公安部门针对常见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发布案例分析和警示,以提高群众防骗识骗意识和能力。同日,我区银行系统开始对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户进行管控,一些违规开户、出租出售自己银行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转移清洗资金提供帮助的开户人,将被暂停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支付功能。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买卖银行账户从而达到转移清洗诈骗所得资金的目的,而不少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为了蝇头小利参与其中,帮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不仅触碰了法律,还会上金融惩戒名单,到时候就连扫码骑共享单车都会成为一种奢望。
大学生和农村青年被盯上
受诱惑出售或出租银行卡
今年3月,永宁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银川市,以租用他人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转移清洗资金提供帮助的犯罪团伙。根据调查,该团伙共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资金超过4000万元,非法获利30余万元。这其中,就包括银川在校大学生杜某向犯罪嫌疑人出售银行账户用于转移清洗诈骗资金的违法行为。
这并非个案。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前非法买卖银行账户逐渐形成黑灰产业链,不法分子瞄准了以大学生等为主的年轻群体,以兼职、收购等为由,引诱这些群体持自己的身份证开办银行卡并出租出售给犯罪团伙。“别以为卖掉的只是银行卡,还有开户人的电话卡、身份证信息、密码、U盾,俗称‘五件套’,黑市售价在千元以上。”该负责人表示,这“五件套”往往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清洗诈骗所得资金的工具,“这些银行卡一旦被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交易额巨大的,开户人会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涉案账户线索,其中八成以上开户人为“90后”“00后”。此外,还有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进城务工青年在尝到卖卡的“甜头”后,自认为找到了快速赚钱的“新门路”,还会拉上同村的人一起出售银行卡。
出租出售银行卡会触碰法律
名下移动支付功能将被暂停
记者了解到,从2019年6月开始,到银行开立账户前需要签一份《银行账户开户责任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但很少有人去浏览具体的内容。6月11日上午,在兴庆区辖区一家银行,记者就碰到这样两位前来开办银行卡的年轻人——他们在签订《告知书》时,均未仔细过目,只是顺手签上自己的名字。
其实,这份《告知书》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冒用他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法律责任作了详细介绍: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的行为不仅会触碰法律,还会受到信用惩戒。“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不管以任何形式交给他人,一经公安机关认定,5年内暂停其名下所有账户的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该负责人解释说,被惩戒的人,5年内用不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联云闪付,无法使用支付宝、微信等购物消费、转账和进行日常支付业务,如转账等操作只能到银行柜台排队办理。
收到这条短信的人要注意了
首批93人被列为涉案账户开户人
“某某某客户,您所开银行账户已被公安机关列为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户,将暂停您名下所有账户相关业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请您尽快到涉案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户责任认定处理单》来我行柜台办理恢复账户业务……”近期,收到这条短信的人可要注意了。
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涉案账户开户人最近会陆续收到银行、支付机构发送的提示短信,劝告开户人到涉案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否则名下所有账户业务都将受到限制。
近年来,非法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对此,公安部联合开展部署“断卡”行动,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移交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账户信息,组织银行机构开展信息核查,首批倒查93人属本人开户却又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暂停开户人名下所有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记者安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