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我区已启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并推出11项具体举措,唤醒“沉睡资源”。
按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相关通知、方案,宁夏要求各市、县(区)逐项分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成因,制定处置方案,并综合运用行政、市场、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快推进已批土地快征、已征土地快供、已供土地快用,有效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今年,宁夏在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15%处置任务基础上,将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总量20%的处置任务。
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仍有批而未供土地9.72万亩、闲置土地3.15万亩。为使这些“沉睡”的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空间,我区提出分类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的具体举措。比如: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项目尽快尽早落地;对已建设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的违法用地,必须采取强硬措施,依法依规尽快处置到位;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等确实不能建设的,或因政策调整、不具备供地条件且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的,可申请撤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等。
在分类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的同时,我区将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采取约谈、信用惩戒、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措施,敦促企业限期开工,土地闲置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记者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