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记者2月20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5大项23小项重点任务聚焦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利用3年时间,打造“五育”并举实验县(市、区)5个、实验学校50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严格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和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体教融合,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计分科目和标准。
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校兼职任教。支持高校艺术专业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
《意见》提出,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要设置幼小衔接过渡性课程。坚持和完善集体备课制度,推行电子教案。优化作业设计,统筹调控作业数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使用规定。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严禁炒作中考“状元”,严禁将升学率与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选先等挂钩。
《意见》要求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意见》还提出,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班主任能力提升计划,3年内创建100个自治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