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关于推进银川市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实施意见》对银川市商品住房全装修从审批、设计、建设、监管等全过程监管流程进行了规范,旨在全面提升银川市住宅建设整体质量,推动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减少建筑垃圾和二次装修污染,推进银川市“一高三化”、“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在银川市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以银川市市辖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项目(拆迁安置房除外)为重点推进区域,其他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划定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同时明确,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作为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图应与主体工程施工图同步完成,两个施工图应紧密衔接,满足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要求。
从毛坯交付迈向全装修时代,对于全装修住宅,购房者更为关注的是质量问题。《实施方案》规定,施工过程中墙面铺装、楼地面、吊顶、内门窗、防水、厨卫设备等各分部工程除应满足《成品住宅套内装修标准》相关要求以外,还应满足《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要求。装修工程质量不低于样板间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立的永久性标识牌中,应当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信息。
全装修试点能够有效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集中装修能大幅降低装修成本,但并不提倡千篇一律的装修模式。《实施方案》提出,推行菜单式装修,建设单位针对差异化的消费需求,合理定制装修标准,每个户型至少提供三套不同风格和档次的装修设计方案,每套装修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材料设备菜单,对购房者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个性化需求,建设单位应当相应调整装修设计,并在主体工程竣工前,完成装修设计方案调整和菜单选择。
同时,实行“交付样板房”制度。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预售前,应完成建设实体样板房,样板房施工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装修设计文件实施,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在销售场所要公示“菜单式”装修的选择内容、采用的装修部品部件及品牌、采用的装修材料质量及环保证明等相关信息。部分未建设样板房的户型,如全装修主要材料、部品及设备型号与“交付样板房”一致的,可以将“交付样板房”作为参考标准。全装修住宅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签订的合同标准,样板房保留时间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实施方案》提出自2021年起,在银川市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全市实施范围内的新建住宅项目全装修竣工面积占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此后,按照稳步推进逐年递增的原则,到2025年,力争达到100%全装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30日,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0951-6899872;发送邮件至1243729026@qq.com;信件至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银川住建大厦513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记者樊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