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全面掌握全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近日我区启动了2020年度全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更新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
据了解,此次国土变更调查是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的首次年度变更调查,以2020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为基础,结合有关专项调查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制作调查底图。调查使用宁夏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由此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按照要求,我区将严格落实“分阶段分层级”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级审查、自治区核查验收的三级质量体系,认真做好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检查把关作用,负责对本区域各县级调查单元成果进行100%检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业核查队伍对各县级调查单元成果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自治区级调查成果整体质量。同时,将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各县级单位的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
宁夏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厅已制定出台《2020年度全区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土变更调查任务时间表。2021年1月25日前,各市、县(区)完成补充报备用地管理信息;2月22日前,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工作;3月22日前,组织完成自治区级检查和整改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完善、分析及县级调查单元验收工作。(宁夏日报记者 张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