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近日联合通报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并按照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合格10万元发放工作经费奖补。全区19所高校中有7个优秀、8个良好、4个合格。
其中,优秀等次: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良好等次: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北方民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宁夏理工学院。
合格等次:银川能源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三部门要求各高校要落实好就业“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工作包抓机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专项就业帮扶,提供“一人一策”就业指导服务,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要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定期采取电话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回访等方式,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服务,确保服务从离校前开始、到离校后持续,直至实现稳定就业。要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记者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