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张静 杨兆莲)今年10月,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宁夏全面启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此我区药监部门将开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等重点工作推进创建工作,这是记者从12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宁夏药品监管工作整体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上,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涛介绍,在药品安全方面,药品监管部门主要围绕以下工作开展创建: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有效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头上的安全的体制机制,筑牢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以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实现许可、检查、抽检、处罚等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推进药品追溯电子化,实施“阳光药店”工程建设,打造药品监管的“千里眼、顺风耳”;强化药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以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GMP、GSP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为抓手,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尤其是加大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安全整治力度,打击和遏制药品违法行为;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推进“药安早知道”药品安全宣传品牌建设,开展药品安全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实现药品安全全域创建工作及安全用药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过全域创建,主要实现以下目标,显著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其中化学药及中成药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中药饮片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全面落实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其中符合“阳光药店”建设标准的零售药店达到80%以上;营造良好药品安全市场环境,其中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最终形成一个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为引领,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的自治区全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用药领域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目前,自治区药监局已制定《落实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了18大项工作内容,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措施,一些工作措施已启动实施,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阳光药店”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已印发实施方案,第一轮为期2个月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已于11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