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11月18日,我区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宁夏政府债券。发售时间为11月19日、22日和23日。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网点柜台及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购买。
据悉,本期政府债券品种为3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利率为3.02%,柜台发售总额不超过0.3亿元。债券起息日为11月24日,上市日为11月26日。每年11月24日(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4年11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面值100元,投资者认购债券金额为100元面值的整数倍。交易门槛较低,适合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者认购。
“本期政府债券由自治区政府发行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宁夏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级。”自治区财政厅债务管理处处长黄金燕告诉记者。据了解,债券信用等级通常分为九个级别,AAA级是最高等级,表示安全度最高、风险最小。
从投资角度来看,本期政府债券变现能力较强。除持有到期后获得固定收益和债券本金外,还可在交易时段内按照开办行报价随时买卖,交易资金实时到账,满足投资者对于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免税福利”也是一大亮点,对个人、企业投资者认购本期宁夏政府债券所得利息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我区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公益性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我区政府债券,拓宽了我区政府债券发行渠道,丰富了投资者结构,有利于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同时对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宁夏日报记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