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植保无人机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种植效率,但无人机使用不当也会“闯祸”。记者近日获悉,贺兰县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无人机喷洒农药致使临近农田作物受损的案件,受损方获得18万元赔偿。
贺兰县某村委会在300多亩流转土地上种植了玉米,今年5月雇用刘某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除草。然而,无人机作业过程中起风,部分农药随风飘洒到附近农田,致使一家蔬菜合作社种植的200多亩芹菜和西红柿不同程度受损。损害发生后,蔬菜合作社立即向受损作物打药进行挽救,但作物仍大面积减产。随后,蔬菜合作社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及刘某诉至贺兰县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其经济损失40.28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特邀调解员共同进行诉前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失金额争执不下,多次调解未果。后经协商,由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对受损作物面积、产量损失及经济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报告出具后,法官一方面与蔬菜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马某沟通,另一方面积极劝说村委会与刘某赔偿相应损失。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即村委会向蔬菜合作社支付赔偿款16万元,刘某向蔬菜合作社支付赔偿款2万元。(记者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