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梅州市平远县发生一起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外婆、妈妈和一名年仅3岁的孩子不幸身亡,连家中的两只猫也被毒死。而在此之前,银川市也发生两市民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9月10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布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务必注意四点。
高度重视野生蘑菇中毒危害。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许多品种都有毒性。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因此,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野生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亡;且中毒后发病急,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危险极大。
不采、不食野生蘑菇。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最有效的办法是不采、不食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特别是生长在小区周边、草坪中间、路边、渠边、树荫下、草丛中的野生蘑菇,千万不要随意采食。对于市场上或流动商贩售卖的蘑菇,没吃过或不认识的,也尽量不要轻易购买。消费者购买食用菌必须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不要到流动商贩处购买来源不明、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
餐饮单位严禁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家庭聚餐、农村自办宴席等,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关,对在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严格索证索票管理;严禁采摘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或无法辨识的野生蘑菇进行加工制作,积极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立即就医。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消费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就医。(记者吴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