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一村一法官帮我们调解矛盾,邻里之间的地界纠纷都有可能演绎成一场‘血案’”。近日,隆德县沙塘镇许沟村李立回想起自己与邻居的矛盾仍然有些心悸。2017年,在外干工程的他回到许沟村,重新翻建了房子和院落,想安居农村过田园生活。建房时,他发现证明两家地界的石碑挪移了位置,此后,两家矛盾不断,差点动手。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为了化解矛盾,李立向沙塘镇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对于李立家房屋后的土地归属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成功。为了避免事态升级,沙塘镇综治中心决定启动“411”机制(隆德县在乡镇或基层法庭、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由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员、律师和治安协管员组成),请求法庭参与联合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明相邻权纠纷处理的原则及法律规定,调解员又从情理的角度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事情不大,但一定要处理妥当!”沙塘镇人民法庭庭长李明告诉记者,李立经历的矛盾在农村具有普遍性,基层法庭每天面对的大多都是邻里纠纷和婚姻矛盾,如果不及时调解处理,有可能会让事件矛盾升级。为此,在纠纷发生后,基层法庭首先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县121个村设立联系法官)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对无法化解起诉到法庭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案件及时引入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自2019年以来,仅沙塘镇人民法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83件,诉前委派化解矛盾纠纷254件,司法确认223件,实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成为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隆德名片,为推进乡村治理贡献了司法智慧。
“农民之间的纠纷虽然经济价值低,可当事人愿意耗着时间打持久战,一来二去容易将矛盾升级。幸亏有‘一村一法官’及时主持公道,让许多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隆德县红崖社区村民任志勇对隆德县“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赞不绝口,他刚刚经过红崖社区“一村一法官”的调解,摆脱了与邻居的士地纠纷。
为了更好地发挥“一村一法官”工作职能,隆德县人民法院全面升级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速调对接中心,招标采购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诉讼风险提示终端,实现立案、导诉、信息查询、材料交换、文书送达、诉讼费缴退等业务集约融合,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预约立案工作,倾力打造诉讼与非诉讼有机衔接,司法与调解力量多元互动、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平台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诉前集中化解、分流引导、速裁快审、信访接待和判后答疑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一次性解决,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宁夏新闻网记者 胡琴/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