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7月13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近日,宁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9月1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1660元调整到1950元,二类区由1560元调整到1840元,三类区由1480元调整到175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一类区由15.5元调整到18元,二类区由14.5元调整到17元,三个类区由13.5元调整到16元。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和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各类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据悉,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