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6月3日,宁夏司法厅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制度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自治区司法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项制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7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门户网站(宁夏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s://sft.nx.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426号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局(邮政编码:75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xsftfddcj@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字样。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