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举行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拟对辖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幼儿园的人员工资、服务支出成本等均发生变化。为合理补偿公办幼儿园成本支出,永宁县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定了两种建议方案。
据悉,永宁县发改局将在充分考虑听证会意见后,提出拟调整价格建议,并报请批准后届时将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公示。(记者 孙楠)
方案一
1.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260元/月·生调整为40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140元,提高幅度53.8%。
2.一类城镇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180元/月·生调整为30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120元,提高幅度66.7%。
3.一类农村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180元/月·生调整为28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100元,提高幅度55.6%。
4.二类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为140元/月·生调整为18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40元,提高幅度28.6%。
方案二
1.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260元/月·生调整为40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140元,提高幅度53.8%。
2.一类城镇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180元/月·生调整为26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80元,提高幅度44.4%。
3.一类农村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180元/月·生调整为23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50元,提高幅度27.8%。
4.二类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为140元/月·生调整为180元/月·生,每月每生提高额40元,提高幅度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