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全区2021年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开始申报,在我区创业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实施的创业项目均可申报,优秀创业项目将按级别分别颁发标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0万元,地市级奖励7万元,县(区)级奖励2万元。
申报条件中要求,参评项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已依法在我区登记注册,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参评项目至少带动1人以上就业(含1人,需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的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已获上届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
在申报时,需提交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2021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材料明细。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报送五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教育厅、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高校可直接推荐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对五地市、相关部门及高校推荐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复审,初选出8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通过五地级市交叉实地查验的方式评选出60个优秀项目,最后通过路演的形式评出各个等级名单。
据悉,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提供不高于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优先入驻当地创业孵化园区。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负责人,优先推荐入选所属地创业志愿服务专家团,参加自治区创业典型进高校宣讲团。 (记者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