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已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了电子化扫描处理。凡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baoming.nxjyks.cn)中的“考生登录”栏或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考生登录”中的“普通高考”栏,查阅本人体检结果。
考生如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异议,并要求复检的考生,首先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经批准后,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时间派专人组织考生到体检医院复检,体检医院要组织专家会诊并告知考生体检结论,如考生仍有异议还可再次提出复检,由县(市、区)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在指定的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在此提醒考生,复检、终检工作将于5月20日前结束,此后将不再受理考生的复检、终检申请。(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