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尤天竹 金文阳)4月2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将通过“提高1个比重,建立健全3项机制”,确保今后5年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宁夏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要求,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使广大群众通过就业对自己的收入有稳定的预期。继续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精准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促使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增收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行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形成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根治欠薪执法专项行动,确保劳动者既能挣到钱,也能及时足额领到钱。
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
宁夏将建立健全统一的要素市场,畅通要素流通渠道。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推动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深化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启动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价值、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提高储蓄国债发行量,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
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强化税收调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最低缴费档次。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参保登记扩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
建立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长效机制
调整优化现代农业生产结构,深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建立健全多渠道开发本地非农就业、跨地区就业、劳务输出等服务网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年转移就业75万人次,实现工资收入85亿元以上。完善并落实创业政策措施,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技能水平、文化程度等基本情况,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使农村劳动力都能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持续稳定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