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9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自宁夏区税务局《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出炉并施行以来,我区税务系统就常见的税收违法行为,明确纳税人在年度内初次发生、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期限内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真的不罚款吗?感谢你们的理解,以后我一定按时申报纳税,请你们监督。”日前,宁夏格数致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接到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得知“首违不罚”的举措后,十分惊喜。
“谢谢‘首违不罚’政策,这下我们的招投标申请可以通过了。今后公司一定按时完成纳税申报。”因逾期未按时纳税申报的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艾红梅在被宁夏区税务局二分局告知“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后,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一再表示税务部门给纳税人自行纠错的机会,让自己感受到税收执法的温度,也为以后更好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敲响了警钟。
我区税务部门结合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借“首违不罚”清单全面施行之机,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向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记者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