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厅、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专项部署为期两个月的全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和医废污水等行为,推动行业守法自律,有效遏制医疗废物、医疗废水违法处置等行为。
即日起,七厅局组织联合执法,对全区公立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边远地区和山区卫生机构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进行集中专项抽查。各地全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排查单位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整改销号清单,实行限时整改。检查内容涉及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分类暂存医疗废物、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范处置、是否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进行监管等。执法检查组将以下沉执法的方式,集中查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是否建立输液瓶回收利用台账,以及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规定管理和处置等。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检查组还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倒卖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行为。
据悉,根据2020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厅局联合印发的《宁夏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区2020年至2022年对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进行集中综合治理。按照要求,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医疗机构废弃物、医疗污水监督执法结果,共享监管信息,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落实。(记者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