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雪玲)3月19日,记者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我区将选拔40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我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以及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据介绍,选拔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推荐人选,切实把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业绩成果突出、社会贡献大、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同等条件下要向在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当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担任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已入选国家高级专家队伍的人员(包括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及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不得参加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评选。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办法》规定,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申报。经过个人申报、部门(单位)推荐、行业评审、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公布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名单,并按相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落实相关待遇。各市县(区)人社局、人才办,区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及时公布推荐评选方案,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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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研究成果有创新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居区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基础理论研究领域中取得重大突破或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中,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处于区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旅游、法律等现代社会管理和服务领域,为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理论或对推动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创新的管理方法,经省(部)级相关部门鉴定并推广,并为社会和业内所公认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为同行公认,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所创新的教育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6)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要技术突破,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有效地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7)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一线的学科带头人,医术水平高,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或疫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科研成果有重大科学价值,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8)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能力、水平和业绩为社会和业内认可。主创、主演、主编(导)的艺术作品、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国和全区比赛中取得名次和奖励,为发展我区体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2、高技能人才
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且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近5年内须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
(6)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