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自治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明确我区将实行水利建设基金减免优惠政策,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惠民政策需要,坚持结构性减免和普惠性支持相结合,今年1月1日起,对全区个体经营者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对其他缴纳义务人,减按现行标准的90%征收。
“此项优惠政策预计每年为我区市场主体减负近1亿元。”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区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不折不扣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35.7亿元,为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减税降费的重要方面,我区出台一系列制度性、针对性、见实效的降费提效政策措施,切实减负担、稳预期、提信心。“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取消、停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77项,降标3项;取消、停征、免征各类政府性基金10项,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增强。目前,我区已经没有地方审批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记者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