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3月10日从宁夏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根据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的《关于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的函》,宁夏圆满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生态环境部对我区空气质量指标、水环境质量指标综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这标志着我区生态“颜值”和环境“气质”双双得以提升。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的函》,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方面,我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5.1%,较2015年增加3.7个百分点,优良天数达到311天,比2015年增加15天,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平均优良天数连续5年保持在305天以上;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比“十二五”末下降15.4%。水环境质量指标方面,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4年“Ⅱ类进Ⅱ类出”,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3%,较2016年上升26.6个百分点,超过国家下达的73.3%的考核目标要求;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6.2%、13.8%、4.6%、3.6%。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今年,宁夏生态环境系统将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争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