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4日,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5个巡视组按照“一托二”“一托三”任务安排,分别进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编办、区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信访局、社会主义学院、政府研究室、社科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联和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巡视监督工作。
自治区党委各巡视组分别与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见面会,通报巡视工作任务和总体安排。被巡视部门(单位)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明确巡视监督重点,并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紧抓巡视有利契机,深入查摆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按照统一安排,本轮巡视从现在开始到4月中下旬结束。各巡视组在驻地、被巡视部门(单位)公共场所分别张贴了巡视公告,设置了举报联系信箱,向社会公布了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巡视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