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祁瀛涛)2月27日,宁夏彭阳县4岁多的小天使“亮亮”因意外抢救无效,永远闭上了眼睛。“亮亮”的爸爸和几位叔叔找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流泪表示孩子走了,希望捐献眼角膜和遗体,让爱延续。
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协调员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协调员在协助家庭处理后事同时,向家属详细介绍了眼角膜捐献和遗体捐献的相关流程及规定,经协调沟通,“亮亮”的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孩子的眼角膜和遗体,并签署办理了相关捐献手续。
2月28日零点30分,自治区红十字会协调员组织捐献者家属、医护人员、宁夏眼科医院工作人员、宁夏医科大学遗体接收工作人员,为捐献者举行了缅怀活动。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宁夏眼科医院工作人员完成了捐献眼角膜的获取,宁夏医科大学将捐献者遗体接收用于医学教学研究。
据宁夏眼科医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角膜片质量评估情况,对角膜移植预约登记先后顺序进行筛选,最终选取4名患者,其中2名患者移植手术已于28日完成,另2名患者手术正在准备中。
2020年9月1日《宁夏眼角膜捐献条例》颁布实施,极大促进了我区眼角膜捐献事业的开展。截至目前,我区9248名志愿者登记捐献眼角膜,已经有3位眼角膜捐献者实现了捐献,为7位患者进行了眼角膜移植,让他们重见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