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2月8日,记者从宁夏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宁夏将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开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020年,宁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推动建立了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了立法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围绕自治区党委“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出台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出台全国首部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司法厅立法专家库和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办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征求意见567件,严格审查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五市政府报送备案的18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持一致。
落实《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示范推动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95件,结案1030件,结案率94%,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801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成并运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开展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有力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5个清单”做法作为改革试点制度性成果在全区推广。组织遴选了自治区政府新一届法律咨询委员会和法律顾问,为自治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108件次。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确定7个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单位)和10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银川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今年,宁夏将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上“再推动”。筹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观摩会,积极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督察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法律顾问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更新法律专家库,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作用。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凡立法所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需党委研究的立法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报告。围绕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先行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快制定修订《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健全完善我区社会治理亟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将风险评估作为必经程序,做到全流程把控,增强立法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精准把握出台时机,坚决避免因立法引发舆情炒作、造成政治风险。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积极发挥专家协审委员会作用,及时会商讨论解决备案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坚决防止发生“立法放水”等问题。强化对各地各部门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通报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在行政执法监督上“再严格”。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参与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区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全区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综合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增强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威慑力。全面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管理,坚决杜绝冒名替考等现象,维护考试严肃性。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着眼行政裁决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厘清行政裁决事项,公布自治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二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裁决与人民调研、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