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300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地各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拟决定给予樊燕等9名同志、银川市扶贫开发培训中心等9家单位记大功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间,有反映拟奖励对象问题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099118 传真:0951-5099323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政编码:75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和集体名单
一、记大功个人(9人)
1. 樊 燕 平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2. 袁海江 隆德县动物疾控中心副主任、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驻凤岭乡齐兴村第一书记
3. 曹旭平 彭阳县扶贫办综合室主任
4. 谢 磊 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自治区教育厅驻西吉县震湖乡李章村扶贫工作队队员
5. 任建东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研究科科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驻盐池县花马池镇盈德村第一书记
6. 虎正南 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驻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柳泉村第一书记
7. 梁小军 宁夏农科院动物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8. 陈彦云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
9. 王 鹏 宁夏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宁夏师范学院驻西吉县吉强镇杨河村第一书记
二、记大功集体(9家)
1.银川市扶贫开发培训中心
2. 同心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 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4. 海原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5. 宁夏扶贫基金会
6. 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7. 自治区水利厅驻隆德县杨河乡扶贫工作队
8. 自治区扶贫开发培训中心
9.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