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北部湾各类海洋工程项目密集开工,也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污染风险。广西海警局近日公布,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海洋非法倾废案件16起,涉及船舶24艘、海洋工程7个,有效保护了辖区海域海洋生态环境。
为打击各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广西海警局执法办案大队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北海市铁山港港口区域有大批抓斗船、泥驳船开展疏浚作业,抓取的疏浚物既没有驳运上岸回填,也没有运到广西沿海指定的海洋倾倒区倾倒,而是倾倒在航道附近的公共海域。他们查询生态环境部门“海洋倾废监督管理系统”,还发现实施倾废作业的3个海洋工程项目均未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涉嫌无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夜视仪、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对疏浚作业现场的抓取、装载、运输、倾倒过程进行了全方位摄录取证。目前,已完成对涉案三家公司的立案处罚。
广西海警局执法部负责人说,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规定,对无证倾废和有证不到位倾废的行为,可依法处以3万至20万元罚款。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门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规定年度内被处罚过的违法船舶,同年内不得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行业管理政策,对海洋非法倾废行为都加大了依法惩戒力度。
据了解,目前,负责行业管理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负责现场监管执法的海警机构之间,已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对海洋的可持续利用。(记者李禾 通讯员梁荣琅 欧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