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据国家气候中心消息,截至7月12日,高温事件已持续30天,覆盖国土面积达502.1万平方公里,影响人口超过9亿人。随着进入伏天,不少地方都开启了“烧烤模式”“蒸煮模式”。进入7月,全国多地均有报告热射病确诊的消息,还有个别患者救治无效而去世。(见7月14日《健康时报》)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国的高温天气强度较大,持续时间更长。与此同时,有关热射病的报道和讨论在网络上刷屏。专家指出,热射病致死率达80%以上。从这个角度看,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预防和遏制热射病发生,已成为一项“生命工程”。
早在2012年7月,我国有关部门便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对高温津贴、工作时长、工伤认定、降温措施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界定与规范,强化了执行力与责任追究。这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关爱和尊重,也折射出对民生问题的关切。从落实情况来看,相关措施还有一些待改进之处。比如,在一些地方,高温津贴成了“纸上权利”,有的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有的单位用饮品、食品等冲抵津贴,还有的用人方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高温津贴发放、工伤待遇保障等方面跟员工玩“躲猫猫”……
发布高温预警、启动应急预案,是为了尽可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高温劳动保护措施,让户外劳动者在高温下少一些痛苦和意外,保护其健康和生命。提高《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力,维护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应有任何商量和变通的余地,可以做得更好,但不能“偷工减料”。
从公共场所、公共服务的角度,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尽可能为公众提供更多荫凉场所,推出更多有效的降温举措。比如,有的地方开放部分诸如防空洞等人防设施供民众避暑;有的地方给地铁车站、商场等发放经济补贴,鼓励这些场所开放冷气,并倡导大家到这些地点集中纳凉。
当然,还需看到的是,目前,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法律保障尚显不足,有关制度规定在落实过程中也有所变味儿。让高温权益从纸上落实到行动,既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规定,也需要加强对现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加强对企业随意侵犯劳动者高温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
面对不时传来的劳动者因热射病死亡的噩耗,方方面面都应有所触动进而有所行动,真正把防暑降温当成一项“生命工程”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