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反映,自己的手机话费有1万多积分显示过期。过期前,电信运营商有过短信通知,但他当时觉得没有合适的兑换礼品,之后就忘了此事。“这些积分都是我平时消费所得,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东西,为什么商家要设置使用期限,他说过期就过期?”消费者对积分设置使用期限表示不理解。
消费积分每个人都不陌生,打电话、坐飞机、刷信用卡是产生积分的传统大户,目的在于增加客户黏性。但在大部分人眼中,积分往往又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据报道,消费者的抱怨主要集中在积分到期清零、可兑换产品的质量和价值不对等、兑换商品门槛高和积分政策不透明等;此外,很多商家设置的兑换规则是“积分+现金”,也让消费者面临选择难题。
消费积分兑换套路多,暴露商家态度的不诚恳。遗憾的是,目前并没有针对消费积分设置的法律法规。大部分消费者觉得“为了那点儿积分费时费力维权不值当”,基本放弃了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导致商家愈发耍花活、设陷阱。既然设置积分制度是为了拢住消费者的心,那么就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过高的兑换门槛和质次价高的兑换礼品让消费者不仅无从选择,而且会有被套路的体验,最后达到的效果与设置积分制度的初衷也南辕北辙。
一方面需要健全法律法规,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也要担起责任,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撑腰,或帮助他们讨回公道,或督促商家制定更为透明公平的积分制度,真正让积分能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