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的通知》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如今,该通知发布一个月有余,媒体记者调查多家电商平台发现,一些平台内商家不仅没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就连链接标识也很难找到,要查看平台内商家的营业执照“有点难”。(7月12日《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传统的线下经营场所,商家营业执照正本等都要按规定悬挂在醒目处,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由于消费者不能亲临经营现场,网络平台内商家更应主动亮明营业执照和相关信息,以表明自己是合法合规的经营者。然而,即便在相关法规和上述通知要求下,仍然有一些网店不按要求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还采取遮遮掩掩的手段,变相设置阻力逃避监督。
报道显示,消费者要查询平台商家的营业执照“很费劲”,既要在商品展示页面寻找商家名称,点击进入新页面后要在“证照信息”对话框折腾一番,再点击进入新页面,最后输入4位验证码才能查看证照信息。如果消费者视力不好、缺乏耐心、操作不熟,根本就看不到商家营业执照。不客气地说,这根本不是商家主动“亮照”,而是对消费者进行种种折腾,只有通过曲折考验的消费者才能看到证照。
出现这种情况,究竟是平台设置有缺陷,还是商家有意为之?基本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谁的问题,大多是为了给消费者制造障碍,不想让消费者看到商家证照信息。还有一种情况是,商家只是公示了免于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并未按要求如实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链接标识,其目的也是逃避消费者监督。这些做法,显然违反《电子商务法》等规定和上述通知要求。
当然,有个客观原因是,上述通知5月底才下发,由省到市再到县有一个过程。而且很多地方都是分阶段实施的,动员部署时间在6月下旬,这多少会造成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如果在最后的评估总结阶段仍存在上述问题,那就说明从平台到商家,都想通过逃避监督达到不良目的。目前暴露的问题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是一种提醒,警惕部分商家心怀鬼胎不想真“亮照”。
如果商家证照合规、心怀坦荡,完全没有必要在“亮照”行动中遮遮掩掩给消费者设置阻力。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更凸显出“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每个市场主体只有规范经营,才能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做大消费“蛋糕”助推经济增长。所以,必须全面坚决落实相关法规和上述通知要求,对商家遮遮掩掩设置阻力影响监督的现象,应当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笔者建议,首先给“三亮”(亮照、亮证、亮规则)行动制定强制性标准,减少消费者查看难度,限制页面跳转次数,让证照信息直接出现在商家或商品主页面醒目位置且字迹清楚,禁止输验证码查看。其次,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能否方便消费者查看证照信息主要取决于平台后台设计和把关。如果平台违规,应依法查处发挥警示作用。再者,商家要把“三亮”视为展示自己形象和竞争力的机会,消费者也要通过理性选择倒逼商家“亮照”。
(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