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7日电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个部门近期印发通知,为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划重点”。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通知指出,要做好疫情防控类医疗物资质量保障。从严从重打击伪劣防护产品、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集中整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和医用防护医疗器械应急审批,严把质量关,加强风险管理,加大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工作力度。
要持续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上制假售假、涉嫌非法入境输入疫情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方面,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以有效线索、重点专案作为切入点,精准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串换高值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在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关于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通知要求“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其中,生产环节要严惩前置套取资金行为。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范将“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至生产环节,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