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宁夏证监局签署《关于建立辖区证券期货行业执法检察联络工作机制备忘录》,依法协同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宁夏证监局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私募领域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侵占或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同时,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依法严肃清查追偿,限期整改;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依法严肃追究存在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宁夏证监局明确了8项专业化协作机制,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业务相互协助机制、重大案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涉案企业公司治理等工作机制,同时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专业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开展专业研讨学习,加快推进重大案件调查、处罚、移送等工作,推动建立证券领域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案件的线索通报、会商研判、协同办案机制。(记者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