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宁夏红十字会获悉,石嘴山市惠农区29岁的小伙小涛去世后,遗体捐献给宁夏医科大学用作医学教育事业,捐献的器官让4位患者重获新生,捐献的角膜让2位患者重见光明,成为我区第4例人体器官成功捐献案例。
3月28日,身患重病的小涛生命危在旦夕,在石嘴山市惠农区红十字会和惠农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的积极协调下,宁夏红十字会与自治区人民医院派遣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评估组专家赶赴石嘴山市,对小涛进行评估。经过评估,小涛符合捐献条件,两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向小涛家属说明了相关政策法规,在小涛家属知情同意下,按照规定和程序,签署了各类捐献文件,并将患者由救护车转运至自治区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器官功能维护。
按照相关程序,小涛的心脏、肝脏、肾脏、眼角膜等器官分别分配给一名13岁心脏肌无力患者、一名53岁肝病患者、一名25岁女性和一名31岁男性肾病终末期患者,以及一名9岁儿童和一名53岁眼病患者。器官分配完成后,3月31日9时30分,小涛的遗体被送入手术室,成功实施器官获取手术,并第一时间按照系统分配原则转运至各移植医疗机构实施移植手术。
“获得供体心脏后移植的最佳时间为4至6小时,移植器官的运输是一场生命与时间的赛跑!”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负责捐献与移植的工作人员介绍,供体心脏缺血时间越长,器官的质量及器官接受的预后越差。此次供体心脏只用了1小时15分钟就到达了受体心脏移植手术室,缩短供心的“冷缺血时间”。手术后,13岁的心脏肌无力患者于4月13日顺利出院。
3月31日至4月1日,三所移植机构成功完成了6例移植手术,小涛捐献的器官让4位患者重获新生、捐献的角膜让2位患者重见光明,6位患者术后均恢复良好。
截至目前,我区遗体和人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达到22754人;成功实现器官捐献4例,眼角膜捐献21例,使53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遗体捐献78例,有力推动了我区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记者 王溦 实习生 汪亚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