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银川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尚成主持会议,副主任姚爱兴、董玲、杨玉经、沈凡、沈左权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4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作出了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关于检查《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向新任命的徐龙等11名同志颁发任命书。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狠抓贯彻落实,推动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升工作质效。要全力推进法规的宣传实施工作,积极普法、注重释法、严格执法,确保各项法规真正落到实处、融入实践、体现实用、发挥实效。要认真办理落实各项法规草案、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确保把问题整改到位、把意见落到实处、把改革推向纵深。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艾俊涛、自治区副主席王道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邀请的6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宁夏日报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