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二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其中,内蒙古鄂尔多斯棋盘井区域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具体如下:
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发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区域水资源管理长期宽松软,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地下水超采整改目标落空,地下水位下降严重,水生态状况堪忧。
一、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有8个地下水超采区,是内蒙古自治区超采区数量最多的区域。棋盘井区域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西北部,属严重缺水地区,水资源匮乏已成为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瓶颈。
二、主要问题
(一)整改目标落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后,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对地下水超采区实行“水量、水位”双控制。鄂托克旗按要求制定了棋盘井超采区治理方案,采取了部分取水压减措施,并于2019年底上报整改销号。但督察发现,棋盘井超采区实际未落实水量控制要求。2021年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已达995万立方米,是自治区下达该区域控制量512万立方米的近两倍。两年来,该区域因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被自治区有关部门红牌预警6次。2021年6月,自治区通报了棋盘井超采区“整改反弹”、水位下降严重等问题。2022年1月,鄂托克旗再次申请整改销号。但截至督察时,治理方案明确的多项节水措施未落实,地下水取水底数不清,瞒采盗采现象多发。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该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超过20米,是全自治区水位下降最严重的超采区。
(二)水资源监管混乱,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
2020年以来,自治区有关部门多次指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违法取水用水问题,但鄂托克旗有关部门没有加强监管,而是以补办手续替代整改,辖区违法取用水数量大、问题突出,地下水取水量长期为一笔“糊涂账”。棋盘井超采区历年上报地下水开采量均不高于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可采量512万立方米,但经督察核实,其实际开采量远远大于上报开采量和许可开采量。地方上报自治区的2021年度超采区内地下水取水量为398万立方米,督察进驻后,地方再次核定实际取水量猛增到995万立方米,是原上报量的2.5倍。
此外,部分企业大量违法违规取水,其中9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年总用水量为3—4万吨,均没有合法取水手续,生产用水全部私自外购地下水;红缨焦化未按取水许可证载明的水源和水量用水,私自大量购买各类非法渠道的地下水,仅2021年非法购水就超过40万立方米。
2022年3月3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混凝土搅拌企业没有合法取水手续,生产用水全部私自外购地下水(三)河道管理无序,入黄河道生态堪忧
鄂托克旗长期不重视保水节水管水基础工作,放任企业违规侵占黄河水资源,甚至随意更改河道为开发资源让路。乌珠林沟发源于鄂托克旗,是汇入黄河的季节性河流。2017年12月,由于一宗采矿权与河道重叠,鄂托克旗有关部门不顾生态影响,以行洪为由更改乌珠林沟河道走向,为企业开发资源让道。2021年4月,鄂托克旗不顾乌珠林沟下游水资源和水生态安全,未经科学评估、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同意企业在乌珠林沟河岸建设16.5万立方米蓄水池用于截取水资源,目前已基本建成。督察还发现,河道及两岸存在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设施,一些个人私自在乌珠林沟岸边违规取用地下水销售牟利;部分河道支离破碎,工程弃渣随意堆放在岸边,河流自然生境受到较大影响。
2022年3月3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乌珠林沟岸边设有违法取水售水设施2022年3月3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乌珠林沟河岸未批先建截水蓄水池三、原因分析
鄂托克旗不重视水资源管理和集约利用工作,工作敷衍,监管缺位,导致棋盘井地区水资源浪费、水生态恶化。鄂尔多斯市有关部门监督执法宽松软,违规取水用水售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