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3月19日电 (记者 赵强)记者19日从安徽铜陵警方获悉,当前,铜陵警方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履行职责,以最快速度、最严措施、最果断行动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各项部署,特别是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查处。在此,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情况。
通报称:3月16日,居民房某在天井湖社区核酸检测点与现场群众发生争吵后,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扰乱公共场合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房某予以行政处罚。
3月17日,铜官区某小区居民邹某骅利用虚拟短信APP伪造了一条交管12123发送的处罚短信,称交警部门已经对违反单双号限行的行为进行处罚,邹某骅妻子将该短信发至微信群,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邹某骅予以行政处罚。
3月18日,铜官区某小区居民张某在明知本小区处于临时封闭管理的状态下,不听社区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离开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铜陵警方表示,对于拒不配合、寻衅滋事等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铜陵警方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安徽省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报称:截至3月18日24时,该市新增7份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样本,经复核和临床专家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中3人来自密切接触者筛查、4人来自管控区人员筛查。
截至目前,该市共有确诊病例2例(1例轻型,1例普通型),无症状感染者15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