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3月19日电(祁增蓓周云翔)记者19日从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获悉,日前,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联合当地民众,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鵟(kuáng)。
据介绍,日前,大通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民众报警称,在城关镇城关村发现一只失去飞行能力的疑似鹰类野生动物,请求救助。
图为被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鵟。 西宁市公安局供图接到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发现这只外形类似“鹰”的动物身体呈棕褐色、有纹路,黑色尖喙、浅黄色爪子,身体较为虚弱。
经现场检查并辨认,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初步判断为捕食有毒鼠类出现中毒症状。
图为被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鵟。 西宁市公安局供图大鵟,为鹰科鵟属的鸟类,是一种大型猛禽,体长570至760毫米,栖息于山地、山脚平原和草原等地区,也出现在高山林缘和开阔的山地草原与荒漠地带,喜停息在高树上或高凸物上。主要以啮齿动物,蛙、蜥蜴、野兔、蛇等动物性食物为食。
随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与林草局工作人员紧急将救助的大鵟送往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