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刀刃向内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你单位纪委2021年度纪检工作评价结果为‘良好’,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结果为‘称职’,在主动发现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还存在差距,请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向二级单位纪委反馈年度考评结果,直指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已连续三年开展“纪委书记履职三项考核”,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督促各级纪检机构、纪检干部担责履责。
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全过程,坚持多措并举、系统集成。一方面,注重夯实基础,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以干部监督工作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二级单位纪委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国网湖北电力纪委从五个方面报告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内控机制,形成了涵盖履行协助职责、监督检查、执纪执法、组织与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等5大类84项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二级单位纪委重要情况报告办法》,把请示报告工作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武器,紧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办主任等“关键少数”,推动管住“绝大多数”。修编《纪律审查工作手册(第三版)》,编写《审查调查工作指引》,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纪法双施双守。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根据驻组有关问题线索审核的意见,我们对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再研究,对前期定性不准的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了重新审视、研判,及时纠正了工作中的偏差,这也警醒、督促我们在对下监督时要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国网河北电力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表示。
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逐级明确监督对象范围,把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纪检中心人员纳入本组监督范围,指导各级纪检机构逐级确定监督对象范围,确保做到监督全覆盖。每月审核公司系统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存在定性量纪不准确等问题的及时退回,督促重新依规依纪办理。深入开展统计分析,定期开展“三个分析”机制(纪检干部队伍分析,纪委书记、副书记情况分析,纪检干部监督情况分析),深入研判纪检队伍构成变化、履职状态、权力风险等特点,做到既见“森林”,又见“树木”,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实效。坚决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2021年,公司系统共受理纪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69件,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9名纪检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严防“灯下黑”。针对某市电力公司纪委因监督不力、请示报告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在国家电网纪检工作年中座谈会上严肃通报,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