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三孩政策”终于来了!日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将原条例第十六条修改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近期,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群众,并就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小朋友在银川市中山公园喂鸽子,享受快乐时光。
生娃容易养娃不易,这些问题怎么办?
想生派
想生,但就怕养不起
“生养孩子经济压力确实很大!”今年31岁的市民刘女士,是第一批“奔三”的“90后”。记者采访时,她正从幼儿园接3岁的女儿回家。
“现在宁夏三孩政策出台,你们会选择生三个孩子吗?”记者问。
“想啊,我们都喜欢孩子,觉得家里有孩子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可我们两口子都是普通职工,养育一个孩子都觉得吃力。”刘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生女儿时,从产检到分娩住院,这些前期准备就花了1万多元;孩子出生第一年,纸尿布、奶粉等费用一年下来也是1万多元;再加上孩子平时的吃穿住行以及医疗教育的费用,一个人的工资全部“贡献”进去了。在生孩子之前,周末还能和丈夫去外面吃饭、看电影,但因为孩子现在家庭精打细算,很少去外面消费了,就这样一年下来发现也攒不了多少钱。
“我们总想苦谁不能苦孩子,以后还想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所以只有在足够的经济保障下,我可能才会考虑生三孩。不知道政府会不会在这方面给予保障,否则,拥有三孩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美丽的梦。”刘女士说。
拒生派
不生,生一个老人带、生两个辞职带,再生三娃谁来带
记者在银川中山公园里遇到黎女士的时候,正是工作日的上午。
阳光下,黎女士带着2岁的儿子玩耍,一派温暖祥和。
“这是我牺牲了事业换来的。”黎女士感叹说。
今年34岁的黎女士,在大儿子6岁那年,生了二胎。
生大儿子的时候,黎女士在一家商贸公司做财务,工作繁忙。为了照顾孩子,双方父母做了协商,轮流从外地到银川照顾孩子。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虽然有磕碰,但也和睦幸福,一转眼把大儿子抚养到了上学的年龄。看到朋友们两个孩子很幸福,黎女士也心动了,前年,小儿子呱呱落地。
“生大儿子时,双方老人刚刚年过60岁,精力还算充沛。可6年过去了,双方老人都年近70岁,不仅精力大不如前,还疾病缠身。而且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不应该天天围着孩子转。孩子生下了,谁来带?”黎女士回忆,最终在多方权衡后,黎女士只能狠下心来辞职,专职带孩子。
“你知道现在生三胎意味着什么吗?现在还能赶上生三胎的基本是80后或者90后,而80后90后又基本是独生子女,这意味着生三胎的人,上要养4个老人,下要养3个小孩。”黎女士表示,自己没有响应三孩政策的打算。
“目前我与丈夫养育两个孩子已经是家庭里经济和时间成本的极限了,再生三胎的话实在没精力和能力去照顾。”
难生派
我们的养老谁来管?
“60后”张先生,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更令他关心的是自己的养老问题。
“我们那时候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了一个女儿,孩子有时间只能跟同学约着玩儿。”
“自从孩子上大学后,我们这个家里就空落落的。和老伴儿没事干,就想给女儿打电话,哪怕只听她叫一声‘爸’!”
张先生的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南方工作,逢年过节才能赶回来看望父母。他和老伴计划着等退休后,去女儿工作的城市定居。
“现在我和爱人都坚持体检,尽量不生病,免得还得让孩子在千里之外为我们担心。可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生活不能自理,该怎么办?”张先生无奈地说。(记者周一青尚陵彬杨杰)
孩子在公园里快乐玩耍。
别担心,新规里有回应!
“我们想生,可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啊!”“三个孩子,怎么带得过来!”
谈及三孩,受访的小家庭不乏疑问。
带着群众的这些困惑,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请他们就这些问题作深入解答。
重点聚焦之一
生三娃政府有奖励,配套措施减少家庭后顾之忧
“这次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国家三孩政策贯彻实施、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释放了一系列‘政策红利’。其中,关于群众关注的几个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条例中都作出了回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朱赟表示,在这次修订的条例中,特别新增一条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对生育家庭的育儿、交通、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这条内容中,明确表示了政府要给予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尽管没有明确具体怎么奖励,给政府及相关部门留有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的空间,但这一制度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将成为今后鼓励老百姓生育的一项重要惠民措施。
对生育三孩家庭的住房问题,条例中也明确了相应的“福利”:新增一条内容,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配租公租房,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并可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购房优惠政策。”
在就业方面,条例中也新增了内容,提出,“对计划生育生活困难家庭优先安排相关扶助项目,优先提供资金、物资,优先安排从事第二、三产业工作”。
这些政策,实打实地给再生育家庭“减负”,减少有生育意愿家庭的后顾之忧。
重点聚焦之二
超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给你充足时间带娃
“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这些令家庭普遍焦虑的问题,事实上是群众对三孩政策落地的配套措施提出的期盼!”全程参与了立法调研、法规修改工作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二处处长马奇贵表示,这次修改后的条例,大篇幅增加了关于保障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其中,最实惠也最能解决群众燃眉之急的内容,就是关于产假、育儿假及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等方面的内容。
这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关于休假的规定,格外引人瞩目。其中关于产假和护理假的规定,是沿用了2016年宁夏人大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时关于延长产假和增加护理假的惠民政策,同时把2019年修订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时提出的育儿假内容再次提了出来,予以了刚性约束。
“这些内容,不仅仅让群众可以享受更多的假期,更从法规的层面保障了夫妻双方有较为充足的时间照护婴幼儿。”马奇贵进一步解释说,当前,由于生活成本上升、生育压力加大,“谁出去挣钱,谁留在家里看孩子”成为每个家庭会遇到的问题。这次新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享受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也是通过法规明确表示,“带孩子”不仅仅是母亲的责任,要让更多父亲参与到照顾孩子的过程中来,促进家庭关系、亲子关系的和谐,以间接的方式减少“丧偶式育儿”。
重点聚焦之三
多条规定鼓励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带娃不用只依靠老人帮忙
宁夏这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条款中,大篇幅内容涉及到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马奇贵表示,这是宁夏落实三孩政策,缓解群众生育难、带娃难的重要举措。
在本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了国家相关政策和上位法规定,并借鉴参考发达省区的很多做法,提出了适合宁夏发展实际的一些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公办托育机构,并通过减免租金、税费优惠、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这就是说,要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托育服务,解决带娃难题;送婴幼儿到托育机构,让普通收入家庭的居民都可以享受到普惠性托育服务。”马奇贵说。
考虑到宁夏发展实际,条例中还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育班,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资金支持;要求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等。这些规定,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兴办托育机构,鼓励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宁夏“遍地开花”,有了大量的托儿所、婴幼儿照护中心,让父母不会再为带孩子的问题发愁。
也有一些家长表示担心:把一两岁的孩子放到托育机构靠谱吗?3岁以下的宝宝还没学会完整表达心里想法,放在托育机构出了问题怎么办?
对此,马奇贵表示,条例中要求,托育机构应当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的,托育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其次,条例中还增加了要求托育机构对婴幼儿的照护活动实施全程视频监控,且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九十天的规定。
马奇贵说,这几条内容加强了对托育机构的监管要求,一定程度上堵住了监管漏洞。
重点聚焦之四
独生子女家庭,这些福利政策依旧可以享受
三孩政策正式写入法规,标志着一个历史时代的重大转变。
马奇贵介绍,尽管“独生子女”可能会成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但独生子女家庭不必担心,今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于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我们在这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时,对原条例中‘第五章优待和奖励’的内容作了大篇幅保留,也就是说,对宁夏在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原有享受的优待和奖励政策保持不变;我们还在之前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给予优先照顾等内容。”马奇贵说。
与有多个子女的家庭相比,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更受关注。如果父母生病了需要照顾,一个子女很难做到亲力亲为,特别是对“双独家庭”来说,同时养一到三个孩子和四个老人,无论是时间、精力还是经济开支上都会面临挑战。
马奇贵表示,在这次修订中,特别增加一条内容: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老年补贴。
“我们在条例中增加这样的规定,也是参照了兄弟省区的做法。在条例中没有详细规定相应的补贴金额和政策内容,是为了给后续各地政府制定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时,留有一定的政策空间。”马奇贵说。
这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作出这样的规定,就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不仅要想办法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养老问题、就医问题,还希望政府应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和人文关怀。”马奇贵说。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马忠云表示,对于条例中提到相关扶助内容,在现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中,宁夏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正在执行的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提前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抚慰金”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制度等。
其中,按照“抚慰金”制度,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后,可一次性领到补助2万元。当这些“失独家庭”的老人年满60周岁后,可按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护理补助制度,按每人每年30天、每天150元的标准享受老年人护理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相关部门发放补贴、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福利政策的重要依据。那么,目前三孩政策落地,之前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只生一个孩子的家庭,还能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对此,马忠云表示:“在两孩政策出台时,国家原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通知,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且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都可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办证申请及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办理。目前,在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废止这一通知之前,都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记者尚陵彬周一青杨杰)
孩子与家长在银川文化艺术博览中心打卡游玩。本版图片均本报记者 党硕 摄
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开花
生育,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宁夏这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中央三孩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也是通过立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次对条例修改的30多项重要内容中,重点取消了社会抚养费、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还从建立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大力支持兴建普惠性托育机构,保障夫妻婚假、产假、育儿假,以及对生育家庭的育儿、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的惠民政策,实打实地给再生育家庭“减负”——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减少有生育意愿家庭的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宁夏人大已是第12次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每次修改都展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彰显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些写在条例里的惠民政策如何才能落地开花、让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是一项重大课题。在采访中,立法专家表示,新修改的法规中确立了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老年补贴等制度架构,同时给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留有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的空间。
让老百姓享受到“政策红利”,关键要看配套政策怎么落实。在政策托举上出实招、见实效,才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让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推动让法规转化为可观可感的民生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