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4起典型案例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本报讯 10月15日,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涉及贪污侵占拆迁补偿款、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违法侵占集体资金、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释放出进一步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烈信号。
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涉案人员对纪律规矩的漠视。2001年至2020年,河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司津利用其负责拆迁、旧楼区改造等职务便利,多次违规办理违章建筑拆迁补偿安置手续以及套取工程款。2011年至2013年,津南区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潘巨泉在该中心收购某农业科技公司温室过程中,伙同该公司负责人,虚假评估、重复支付工程款、未扣除相应国家补贴。2014年至2020年,东丽区金钟街道原南孙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向河指使他人在村集体账户外设立“小金库”,指使并伙同他人挪用集体资金。2021年5月,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全文在分管食品安全工作中,对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不力;大营门街市场监管所所长刘伟、副所长刘颖,对辖区内餐饮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不到位。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容小觑。通报案例中,腐败问题涉案金额普遍较大。司津侵吞公款525万元,收受财物681万余元;潘巨泉侵吞公款1800余万元;孙向河挪用集体资金4800余万元设立“小金库”,指使并伙同他人挪用集体资金1700余万元由个人使用或出借他人。相关涉嫌犯罪问题都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不作为问题涉及食品安全。宋全文等人的监管不力,导致了河西区大营门街某餐饮企业后厨管理混乱、卫生条件差,产生不良影响。2021年5月,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全文、刘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此,天津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可检测、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