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消息报刊发了《潮庭健身银川11家店全停业》《业内人士揭潮庭健身内幕杀鸡取卵式圈钱祸害行业》《银川5部门成立调查专班受理会员投诉》《对单用途预付卡有效监管迫在眉睫》系列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9月15日,就单用途预付卡如何有效监管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对单用途预付卡监管较为被动
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静介绍,目前,我国对商业预付卡采取“双轨制”监管模式,即多用途预付卡与单用途预付卡是由不同的监管主体、监管方式以及监管规则进行监管。多用途预付卡由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专营发卡机构发行,需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单用途预付卡由商业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和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时使用。在单用途预付卡交易模式下,办理预付卡的存量资金完全由发卡企业支配。
“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采用较为宽松的先发行后备案制度,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部门进行备案。而在现实中,许多为了圈钱的预付卡发卡企业并未能经营到30日就可能携款潜逃。即使正常经营,为逃避资金存管,自主办理备案的企业也寥寥无几。”周文静认为,备案制度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较为被动,监管部门在发卡企业无备案的前提下,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周文静介绍,调整消费者与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之间合同关系的法条分散于部分法律法规中,如《消费者保护法》《民法典》中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定。目前唯一一部专门规制单用途预付卡的部门规章是商务部于2012年发布实施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修订,其中明确单用途预付卡是由商务部门监管,其内容涵盖了准入备案、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随着预付卡行业的不断发展,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发卡企业发卡存量资金未能存管,消费者风险规避意识不高,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治理整顿,亟待用立法把预付式消费推进法治轨道,筑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治防线”。
“《办法》出台的时间早,一直是试行状态,一方面没有上位法,另一方面是各地没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将管理职责落地。因为商业预付卡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实际上造成了目前权责交叉的状态。”银川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随着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和发卡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预付卡领域的确存在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发卡机构风险控制薄弱、行业监管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加以引导和规范,能够对商业预付卡尽快进行地方性立法,立法的过程中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更加细化明确,并建立协同监管服务平台。
建议提高准入门槛加强事前审核
“健身机构频频跑路事件暴露了单用途预付卡存在的风险,对其加强监管已经势在必行,否则对于整个健身行业的发展会造成重创。”宁夏体育产业协会秘书长史明刚忧心忡忡地说,这两年健身市场一面是消费者对健身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面则是一些健身房处于倒闭边缘,其中不乏全国连锁型的健身品牌。
史明刚说,有些投资者只看到了健身机构开业预售的红利,觉得回本周期快,所以贸然进入市场,但现实是预售收入并不是利润,后期要用这笔费用提供服务,实际上健身行业是一个微利行业,“当经营逐步陷入困境,无力支撑的情况下,投资者就选择关门停业。因此,社会上才会出现健身房频频跑路的情况,让大众对健身行业充满质疑和不信任”。
“我认为,应该提高健身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强事前的审核监管。例如某个健身机构要预售300万元的会员卡,需通过担保形式来实现,可以提供等额的资产收入或者保函,这样即使健身机构跑路了,也有资产可以保障广大会员的利益。还可以通过建立预付卡资金存管制度,设立资金专户专管。”史明刚认为,还需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在规范市场行为、优化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诚信经营。
一些城市探索用地方性立法规制单用途预付卡
周文静介绍,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均已经或将要出台法规对预付卡消费市场进行规制,尤其是上海监管模式代表着我国用地方性立法来规制预付式消费市场的最前沿探索。
据介绍,上海于2019年先后施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存量预收资金余额管理实施办法》。“上海模式”呈现几大亮点:一是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监管范围;二是构建了信息对接、风险警示、信用治理制度;三是构建社会共治的协同监管模式;四是首次建立预付卡资金存管制度,对资金监管模式、资金监管比例、资金专户存管、资金划拨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
今年3月11日,深圳市消委会、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针对“预付式消费安全”问题举办了专题研讨会。深圳市健身协会、餐饮商会、美容行业协会等13大行业协会联合多家知名企业宣布,将共同制定国内首个“预付式消费安全团体标准”。
今年8月4日,北京市人大发布《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草案)》,8月5日,北京市体育局发布了《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领域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模式”有以下亮点:7日内未用可无条件退,特别提出了设立7日“冷静期”的新要求;禁止经营者最终解释权,一旦违规,可能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预设期限不得超场地租期;到期卡余额可接着使;商家跑路平台先赔。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纳入预付资金存管范围的经营者应在存管银行开立相应账户,并按有关行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存管预付资金。未纳入预付资金存管范围的经营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的,应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风险储备金、保证保险、行业互保或其他第三方托管等措施保障预付资金安全。(记者吴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