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雇佣的保姆共同生活半年后,林阿姨发现自己被传染上了肺结核,儿子、儿媳和年幼的孙子也未能幸免。林阿姨一家起诉保姆及中介公司,最终,丰台法院一审判决保姆张美华向林阿姨一家赔偿一万多元。
保姆身患肺结核
一家四口不幸染病
2018年10月底,经双井某家政中介公司介绍,66岁的林阿姨家雇佣了保姆张美华。保姆月薪5000元,林阿姨家还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400元介绍费。从此,张美华就开始与林阿姨一家人朝夕相处。
2019年5月,因一起盗窃案,公安机关在对保姆张美华进行体检时发现,她患有肺结核。得知这一消息,林阿姨立刻与儿子儿媳和孙子到医院进行检查。而诊断结果令人震惊:林阿姨结核感染,儿子、儿媳与年仅5岁的孙子均存在肺结核感染的指征。
震惊又悲伤的林阿姨一家四口将张美华以及家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在内共计44000余元。
今年4月,林阿姨及家人诉保姆及中介公司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开庭审理。保姆张美华并未到庭,林阿姨一家也无法与她取得联系。丰台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缺席审判。
健康证早已过期
保姆被判赔一万多
身染肺结核的张美华,是怎么到雇主家工作的?
原来,张美华到林阿姨家上户时,出示的健康证已经过期,林阿姨让她先上户,后体检。
“张美华2017年来公司要求介绍工作时,提供的是2016年的体检证明,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当时尚未到期。到公司不久,张美华就上户了。”家政中介公司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2018年10月,张美华从上一户离开,就受雇去了林阿姨家。当时张美华健康证已经过期,但是林阿姨家用人比较着急,就在上户后才进行了体检。”
2018年10月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前,林阿姨通过视频查看了张美华的健康证,虽然已经过期,林阿姨还是同意先让张美华上户,2019年1月,林阿姨家人带着张美华去医院体检,却没有进行肺结核相关筛查。
林阿姨的儿子梁先生在庭审中表示,张美华来之前,自己一家人均身体健康。他向法院出示了林阿姨在2018年9月的一份住院病历,病历显示林阿姨当时并没有肺结核感染。孙子小梁2018年的身体检查报告单也显示:身体健康,没有感染肺结核。
丰台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张美华有义务如实提供本人身体健康情况信息。现因张美华患有结核传染疾病,致使林阿姨一家身体健康受损,故原告主张的医药费,法院予以支持。
家政中介公司则辩称:“我们和张美华之间属于居间关系,主要审查义务就是看一下身份信息和健康信息。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性审查。”
法院认为,原告与家政公司是居间服务关系,家政公司并非本案的适格主体。因此,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张美华向林阿姨一家人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一万多元。
老人挑保姆
选好平台定期检查
有健康证就一定保险吗?记者为此咨询了多家家政中介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正规公司介绍的家政工作人员都有健康证,体检报告、疫苗接种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也一应俱全。“家政人员普遍比较重视健康问题,如果雇主不放心,可以带着家政人员再去做检查。”一名工作人民向记者表示。
63岁的杨阿姨告诉记者,她曾试用过一位持有健康证的家政人员,但是出于谨慎,她带保姆又做了一次体检,结果是幽门螺旋杆菌检测呈阳性。“所以光看健康证还是不行,针对有些传染病项目,有必要再做一次检查。”杨阿姨说。
老年人挑选保姆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丰台法院法官徐全影建议:“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大平台,更有保障;其次,要提高安全意识,在家政人员上户后,要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第三,在签订协议时,尽量明确约定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避免将来遇到纠纷,诉讼的时候缺乏依据。”
在接受家政中介公司的服务时,雇主往往会收到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法官在案件审理时,并不会仅仅依照格式条款,就作出对提供统一格式条款一方有利的判决。“如果家政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故意造成损害,就要根据雇主的实际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徐全影表示。
法官建议
一、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大平台;
二、定期对家政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三、签订协议时,明确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
(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徐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