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上班,既能照顾孩子,又有固定工资,挣钱顾家两不误。”8月16日,在海原县闽宁科技园智能卡生产车间实现稳定就业的村民马国霞对记者说,现在她的平均月收入有3000余元。
今年以来,宁夏围绕“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和“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通过组织开展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劳务供需平台,创建就业帮扶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闽宁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机制和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等作用,进一步拓宽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确保农村劳动力务工有门路、月月有收入。截至7月底,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7.61万人,实现工资收入85.19亿元,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0977元。
为确保农村劳动力输得出、稳得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福建省人社部门签订协作协议,对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劳动力等人员给予每人1500元的交通补助,对在闽同一家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宁夏籍脱贫劳动力等人员给予每人6个月、每月1000元的跨省就业奖补。
吴忠市通过政府牵线搭桥、市场中介连线、能人带动输出、政策奖补激励等举措,建立农民工返岗务工、转移就业跨部门“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和跨区域“点对点”定向对接机制,发挥连片区县、乡、村“点对点”劳务联络员、劳务中介组织作用,促进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目前,该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7566人,实现劳务收入19.08亿元。
隆德县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业产业示范园、水利等重点项目和各类扶贫车间、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就业作用,对企业新招员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每月500元稳岗补贴,普通劳动力给予每月300元补助,对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的稳岗补贴,补贴2年,鼓励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截至7月底,全县组织转移就业42379人,工资性收入5.49亿元。其中,县内转移就业18035人。(记者马照刚实习生杨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