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截至目前,全区有1250个机关事业单位发布了2892个实习岗位,共需要实习人员8965人。计划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高校毕业生,8月9日起可以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选择职位报名。
记者了解到,今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对象为2020届和2021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1年实习期满后,毕业生自主择业。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选派、属地管理原则,自行安排辖区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
在实习待遇方面,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记者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