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7月28日至31日学生填报志愿,8月1日至4日组织面试和加试,拟定8月5日至8月9日集中录取,具体时间安排以招生管理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报名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学校网上录取。
7月27日前,各地级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将本地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学生中考成绩(含应届毕业未参加中考学生,成绩可统计为“0”)录入“招生管理平台”,同时做好数据备份。
7月28日至31日,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登录“招生管理平台”完善个人信息和填报志愿,同时还需完成教育扶贫专项计划报名资格线上审核。
7月27日前,需面试、加试的招生学校,在“招生管理平台”公布《面试加试实施方案》,8月1日至4日组织面试和加试,8月4日前将面试或加试成绩录入“招生管理平台”。
拟定8月5日至8月9日组织集中录取,具体时间安排以招生管理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8月11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情况,通过“招生管理平台”公布补录招生计划。8月12日至15日,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未被录取学生填报补录志愿。8月16日至17日,组织网上补录。
8月18日至9月30日,各招生学校负责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往届学生、区外学生、特殊群体按照招生管理办法,组织学生通过管理平台注册入学。(记者高菲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