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7月22日电 (记者 张林虎)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苏和(正厅级)被公诉。
据了解,苏和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和利用担任包头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包头市委常委,包头市昆都仑区委书记,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盟长,内蒙古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内蒙古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内蒙古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苏和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